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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信息沟通: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当人们回顾历史的时候,总是特别偏爱标志性的关键瞬间。

1982年3月26日,在老外交部主楼门厅处,70多位中外记者手拿采访资料和录音设备,把一个身着中山装的男子团团围住。他就是时任外交部新闻司司长,后来的外交部长、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当时钱其琛正就中苏关系发布消息,但在场记者不能提问。这是外交部首次以发言人形式举行新闻发布会。

一年以后的4月30日,中国记协首次向中外记者介绍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团体的新闻发言人,正式宣布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齐怀远成为了外交部第一任正式新闻发言人,也是我国第一位正式新闻发言人。

遗憾的是,从1983年到2003年,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以及实际工作的发展比较平缓,仅国务院新闻办、台办、统计局、外交部等部委建立了相应制度,并经常开展信息发布活动。

2003年,受SARS疫情爆发的倒逼和推动,政府新闻发言人如雨后春笋,纷纷破土而出。从中央国家机关到地方政府、从社会团体到群众组织,纷纷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同年9月第一期全国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由国务院新闻办顺利举办,被誉为中国新闻发言人“黄埔一期”。

2009年9月27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提出了“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要求。

2013年9月18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强调,要“完善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使之成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制度安排”,各地区各部门要“了解民情民意,对社会密切关注的宏观经济、民生等重要信息,增加发布频次”。

目前,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等80余个中央国家机关,中央纪委、中组部、中宣部、中央统战部等12个党中央部门和单位均设立了新闻发言人。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了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同系统、不同层级的新闻发言人不断登台亮相。

我们甚至有理由相信,万众瞩目的中南海发言人或许会在不久的将来,登上历史舞台。

中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很短的时间里,从外交部门专用的神坛上走下来,走到各级党委政府的日常管理以及普通群众的日常生活之中,一举实现了从过去“不说话”到如今“主动说话”的华丽转身,成为了政府和公众沟通的主要渠道、进行媒体公关的主要途径和应对舆情危机情形的主要战场,也让社会公众和媒体从中大大受益。

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华丽转身与该制度的重要作用是分不开的。首先,它确保了信息的权威性和一致性。因为信息发布主体就是政府,可以提高信息可信度,使公众对情况有比较全面的了解,避免“小道消息”甚至谣言盛行,减弱公众的恐慌情绪和不安心理,稳定公众情绪,也避免了多个单位各说各话,互相矛盾,导致信息混乱,公众无所适从。其次,它提高了政府的舆论引导能力。通过由新闻发言人而非行政首长来发布信息,既可以避免把行政首长直接推向前台,让舆论引导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新闻发言人应对舆论的直接火力,又可以保留回旋余地,为更加危急或重要的舆情应对留下“杀手锏”。再次,它促进了危机事件的缓解或化解。因为它通过迅速、及时地公开事件的现状、原因、趋势,公开政府有关部门已采取了和将采取什么措施,更好地让公众知晓相关情况并据此做出合理化选择,也有助于动员公众力量,共同参与社会公共治理,群策群力共同应对危机。最后,它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因为它在一个集中的时间内,以面对面的形式,及时与传媒和公众进行信息沟通,主动满足、积极回应公众和媒体的信息需求,树立政府负责、透明的良好形象,更能赢得社会的肯定,这在当前政府公信力受到各方面不利因素严重影响的背景下尤其可贵。

正是因为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作用不断显现,新闻发言人的队伍进一步加强,阵营进一步扩大。一有重大新闻信息发布,总能见到这些人走到闪光灯前,公布社会关注的焦点信息,回答公众和媒体的提问。

当然,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尤其是微博等自媒体工具的崛起,群众在与政府的信息沟通中,对于信息发布的即时性、互动性、平等性、移动性等方面的期待不断提高。新闻发言人制度也需要不断顺应时代需要,持续改进工作方法与手段,更好地回应群众的期待。

在此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尝试建立的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探索与方案。

2009年2月,江苏省睢宁县发布通知,要求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和网民反映情况,指派网络发言人回复网民发帖。同年6月,安徽省临泉县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设立网络发言人。同年7月,云南省委宣传部宣布将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

随着各地政府对相关制度的不断探索,首位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终于在广东省顺利诞生。2009年7月28日晚,某网友在奥一网网络问政平台发帖详细介绍了一起违法广告案件的全过程,并称韶关市工商局及其下辖武江区工商局在处理该案件时,不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在罚款对象、罚款数额上存在主观随意,涉嫌滥用职权。次日上午,广东省工商局见到此帖,立即就所反映情况启动内部调查,同时通知要求韶关市工商局就此给予答复。韶关市工商局调查后答复称,此帖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但该案已由地方法院做出司法判决,两审结果均认定工商部门并未存在职权滥用的问题。收到回答后,广东省工商局迅速将调查结果跟帖发布到网络上,落款为“广东省工商局网络发言人”。此落款标志着政府网络发言人的正式诞生。

不久后,广东又设立了全省首批15个关系社会管理和民生等方面的省直单位的“网络发言人”。2010年3月,广东省又有7个单位加入厅级网络发言人。

此后,南京市、贵阳市等多地政府也纷纷效仿广东省,探索设立网络新闻发言人,一股创新的洪流正在全国漫延开来。

总之,建立并推行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意义重大。它作为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桥梁,拉近了双方之间的距离,最大化实现了群众的知情权和话语权;作为增强政府透明度的方式,便利了群众随时随地对政府的监督,也改善了政群关系,加强了党的执政能力。无论在传统媒体时代,还是在自媒体时代,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与推行,于国于民,都是一件幸事。各级领导干部应该主动顺应时代要求,不断提升与公众进行信息沟通的能力与素质,努力在新闻信息发布包括舆情引导中,应对自如、谈笑风生,与公众打成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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