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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青春期的兵荒马乱(2)

我看着她的笑容,有些愧疚,自己这样硬生生不怀好意想插一脚,对于她来说,是一件多可怕的事啊!

可是,我踏进他家大门的第一步就不想走了,虽然他们是租的房子,两室一厅,空间很小,但布置得很温暖。我看着他家的橙色窗帘心里立刻软绵绵的,这些年对孟凡竺的喜欢,在一瞬间将自己侵占了。

我就这样在他们家潜伏了下来,像个间谍似的注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有时他们在客厅里看电视想亲热,我会突然冒出来,孟凡竺上厕所的时候我会假装拉肚子去敲门,我每个周末都给他们包很多饺子,我帮他们俩洗衣服,抢着干活儿。我就是让他们觉得不太方便,时刻感觉到我的存在,但是又不好意思赶我走。

尤其是孟凡竺,他常常会宽慰我,不用那么勤劳,就算觉得寄人篱下也不用跟小白菜儿似的。他还常常偷偷问我:“平时我不在,你婷姐对你怎样?”

我都是笑笑不说话。其实她对我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不过对于我这种情况她能做到这样已经很不错了,要是有人闯入我跟孟凡竺的家,我一定毫不客气地把她扫地出门!

事实证明潜伏是很有效的,终于有一天我发现了婷姐的秘密。

婷姐有个很有钱的同学,长得特别丑,且暗恋婷姐很多年,现在隔三岔五还是会找她,在网上买东西送给她。这些是我在她的QQ聊天记录里看到的,她喜欢把笔记本搬到客厅上网,有时候聊天窗口开在桌面上就去接电话了。其实婷姐并不是那种爱慕虚荣的人,一直都是那个男的主动,她也在不停地拒绝,只是可能大家关系不错,不会那么决绝罢了。

在当今社会,婷姐应该算是个好女孩儿了,这点让我很懊恼,更加坐立不安。

不过,婷姐一直没有告诉孟凡竺这个男人的存在。因为孟凡竺穷,虽然有一份不错的工作,拿着还可以的薪水,但是我们同住在一个院子这么多年,我知道他家还不如我家,一穷二白,虽然饿不死,但想买房什么的都是白日做梦,除非天上掉钱!

孟凡竺跟所有男人一样,有着没用的吹弹可破的自尊心,所以,婷姐从来不在他面前说这些。

所以有一天,我“无意”中把这件事告诉了孟凡竺。他打开柜子,原来他之前根本没有注意过自己的女朋友有几个包包几双鞋子几件衣服几套化妆品,男人有时候在这些方面就跟智障一样,等他发现这些东西都可能是那个男人送的,便整个人都疯了。

那天晚上我躲在自己的房间里一直没有出来,听他俩大吵一架,吵得天翻地覆。我隔着门都听得清楚,其实什么事都没有,不过是孟凡竺对自己的不满转化成了怒火,谁会觉得自己不对呢?所以,如果能够找到对方的一点弱点,一定会揪住不放的!

他俩吵到了半夜,大概吵累了才停下来。第二天早上我去学校的时候看到孟凡竺睡在沙发上,屋子里乱作一团。我心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开心,反而像个逃兵般逃走了。

那天之后有半个月,我都没有回孟凡竺家。我有些后悔这么做,心虚地骗他说学校最近检查,不让住在校外。孟凡竺以为我是怕他们吵架尴尬,也没多说什么。

又过了大概一个月,我爸打电话高兴地说:“咱家有店了,旁边一家小饭馆儿转让,我接了下来。”这就意味着我们家以后不是摆摊儿的了,是有店的人,在餐饮业有了进一步的长足发展。

说完这个消息,爸爸又神秘兮兮地问我:“听说你小凡哥哥跟女朋友分手啦,跟你说没?你不是周末会去他家吃饭吗?知道不知道什么原因啊,真分还是假分啊?

我听见什么东西咯噔一下,手脚冰冷,声音都抖了!

我逃课跑去孟凡竺家,一路手心都在出汗,大脑一片空白。这是我想要的结果,可是我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拆散了他们,觉得可能要付出很多努力的事情一旦轻易成功,不仅没有成就感,而且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想要。

我打开孟凡竺家门的时候感觉到有人在,是婷姐,她在房间收拾行李,我走过去站在房门口。她看到我什么也没说,我们俩一言不发,她收拾了两个大箱子,拉上拉链抬头对我说:“没想到人活着需要这么多东西啊。”

我还是没说话。

她站在窗边打量这间她曾经住过的房间,最后目光落到我身上,她说:“露露,加油!”

我愣住了,好像说了一个弥天大谎被人当众拆穿,那种感觉,晴天霹雳般的。

她说:“你心里想什么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没说是因为我以为你不会真的做什么,我也想看看我跟他能不能经得起考验。现在我发现自己原来没有那么喜欢他。以后你会明白的,爱情不是一切,男人对于女人,是必需品,但某个男人对于某个女人,则不是。”

她说的话当时我并没有懂,后来我毕业工作后看着身边很多人的悲欢离合,才明白她的意思。

婷姐跟孟凡竺分手之后也没有跟那个有钱男人在一起。她家本身条件就不错,一直想让她出国,之前她考研留在国内完全是为了孟凡竺。而几年过去了,身边的人都在变化,只有她跟孟凡竺还是老样子。婷姐说她少女时代的梦想,是跟喜欢的人去周游世界,但现在也许只能实现一半,那就是一个人去周游世界。

她拖着行李箱走到大门口,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冲过去拦住她,我说:“婷姐你别走了,我错了,我不该偷看你的聊天记录,也不该故意把你跟那个男人的事告诉小凡哥哥,更不该装作跟室友不合赖在你们这儿企图破坏你们。我从小到大都没有当着别人的面说过对不起,但是这次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以为你们分手我会快乐,但事实证明根本不是这样的。”

有些东西,不是得到了就能够满足的。

门锁吧嗒一声打开了,孟凡竺站在门口,我们三个人站成一条直线,门外站着孟凡竺,门内站着婷姐,婷姐对面是我,背后是孟凡竺。孟凡竺的视线透过婷姐看着我,一副要杀了我的表情。

我没有避开他的目光,我心里知道,我们俩二十多年的感情,一朝要终结了。

孟凡竺不肯原谅我,也许并不是因为跟婷姐分手了,而是因为他从没想过我是这样的人,在他眼里,我如同亲生妹妹一样,傻、笨、天真、善良,到头来才发现,原来最天真的人是他自己。

我也是这时候才发现,孟凡竺是真的喜欢婷姐,不是喜欢,是深爱。

我越来越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不管怎样,都回不到过去了。我深深伤害了孟凡竺,哪怕过去的这些年来我一直在追逐他暗恋他,但是现在,我成了他讨厌的人。

他这辈子也没有可能爱上我。

想到这个,我觉得整个人被掏空了,连心跳都不属于自己,呼吸也不属于。

孟凡竺家到处都是婷姐的味道,哪怕她可能已经在飞往地球另一面的飞机上,或者已经到了我们无法触及的另一个地方,她的气息仍残留在我跟孟凡竺的生命里,这辈子也洗不掉。

我在孟凡竺去上班的时候彻底搬离了他家,带走了所有的行李和我的痕迹,永不会再回来。

就这样,我跟孟凡竺虽然在同一座城市,却再也没有见过面。

到我大四的时候,学校里到处都在开就业动员大会,我就是在这些大会上认识汪浩博的,他大我六岁。我一直觉得自己有些变态,从少女时代开始,我就喜欢比自己大的男孩儿。孟凡竺比我大五岁,汪浩博比我大六岁,我从未跟自己同龄或者大小在三岁之内的男的谈过恋爱,大学的时候有同年级的男生追我,我说:“不行,你太小了。”

男生气得不行,他问:“怎么小了,哪里小了?”

我目瞪口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但事实证明我想多了,人家接着说:“你不是跟我一样大吗?我生日还比你大三个月,怎么就小了?”

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小了。

人家恨恨地甩下一句:“你喜欢老男人,你是想干吗?”

我不想干什么,事实上我就是喜欢大一点的男人而已。我希望他可以让我崇拜,让我依靠,给我安全感。如果一出什么事,他会站出来对我说:“怕什么,有我呢!”

我虽表面上看起来硬朗无比其实内心很柔软,哪里不对劲了?我好好一个姑娘,凭什么当女汉子!

汪浩博是有让我崇拜的点的。他大学的时候就开始卖烤红薯创业,上完课在学校门口摆摊儿烤红薯,后来信息越来越发达,从短信预订到微博预订微信预订,现在仅仅在大学城就有好几个他的连锁摊子,给家境贫困又有创业想法的同学提供全套设备和培训。而他自己虽然不亲自卖红薯了,但还是致力于这份卖红薯的事业,每天绞尽脑汁想怎么让自己的连锁摊位越来越有特色。

汪浩博的演讲在一间可以容纳两百多号人的自习教室,其间赢得同学们的阵阵掌声。我对这个戴眼镜的胖胖的男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打听了他的电话,每天去他办公的地方蹲点儿守候。

不到三个月,我把汪浩博拿下了,女追男,隔层纱,何况是汪浩博这样其貌不扬的男的。我想如果当年我早点跟孟凡竺说我喜欢他,可能也不会有那么多以后了。

汪浩博说:“我只是个烤红薯的,你到底看上我什么了?”

我说:“我家是开饺子店的,以前连店都没有,一直摆摊儿卖饺子,我爸妈卖着饺子供我上了大学,你烤着红薯供自己上了大学,门当户对!”

汪浩博瞪大眼睛看着我一直呵呵呵地傻笑。

他呵完了,我就赖上了他。

汪浩博真不像个烤红薯的,我以为作为一个红薯大王,他应该具有一分钟吃完一只热红薯的技能。可惜完全不是这样,他吃饭的速度跟蜗牛差不多,我跟他吃的第一顿饭是牛排,他吃了整整两个小时,吃完还对我说:“你吃这么快干吗?又没有人跟你抢。”

我说你吃一顿饭的时间,够我把一个月的饭都吃完了。

他是个慢条斯理的胖子,我慢慢发现自己也被拖着急不起来了。我们约会的时候,我一定要提前对自己说很多遍别着急,你是去约会的,不是去打仗的!

但除此之外,汪浩博除了是个好人,他所有的特质都跟孟凡竺相反,胖,矮,戴眼镜,慢条斯理,嘴笨,温和……我喜欢人生里遇见这样一个人,让我能够尝试与之前完全相反的感觉。

我想,只有这样,我才永远不会想起孟凡竺,也不会把这样的一个男朋友,在任何时刻跟孟凡竺相比较。

我们谈恋爱的第二年,我带汪浩博回家。大杂院快要拆迁了,我爸妈在收拾东西,先搬到饺子店去住。孟凡竺家也在收拾东西,大人们谁都不知道我跟孟凡竺之间发生过什么事,还当是原来一样,招呼着要一起吃个饭。大杂院里的人在一起住了几十年,这一搬走,虽说交通发达,但想见一面也不会像现在这么容易。

孟凡竺的爸爸自告奋勇说:“这事儿就包在我身上了,你俩也要来的!”他看了看我跟汪浩博,继续说,“我家小凡也会回来的。”

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孟凡竺还没有回来,我爸不知道搞什么非要在这个时候买台电脑,一大早就拖着汪浩博去了电脑城,我还没起床,被落下了。孟凡竺的爸妈看我一个人在院子里刷牙,热情地招呼我去他家坐坐,但一进门就不停地跟我说小时候你还在这张桌子上尿过尿呢,还在这儿拉过屎呢,还在这儿喝过奶呢……

我听得一头冷汗,尴尬地笑。

我坐在那张曾经孟凡竺带婷姐回来坐的那张沙发上,看着他爸妈把不用的东西打包,一会儿他妈抱着一个纸箱子走过来,说:“露露,你看,这一箱子都是你小时候写给小凡的信呢!”

我坐在一堆不知道是要还是不要的盒子中间翻这些信,看着自己幼稚的笔迹。我不确定所有的信都在这里,但一定是大部分。我记得他曾经跟我说过他一直收着这些信,当时他好像是这么说的:“留着这些信其实也没用,只是当时觉得别人写给自己的信扔掉不好,后来想扔掉的时候,发现已经有几百封了,又有点舍不得,所以一直留着,虽然不会再拿出来看,但却不是可以随便扔掉的东西。”

那个时候我已经可以完全明白其中的道理了,就好像有一件已经过时的衣服,自己知道不会再穿,却不一定会把它扔进垃圾桶或者送给别人。就算我不喜欢,还是要让它在身边。

很久以前的我对于孟凡竺的感情,可能也是这个道理吧。

我在孟凡竺到家之前离开了,我不想撞见他,免得彼此尴尬。

孟凡竺爸爸真的在附近的酒店订了两桌,大杂院所有人都被要求参加。人太多,大人们被离愁别绪充斥,推推搡搡中我们的座位就成了这样——我的左边坐着孟凡竺,右边坐着汪浩博。我拿出手机对孟凡竺说:“我们一起拍张照吧。”

孟凡竺没拒绝,还非常配合地做出开心的样子。

“咔嚓——”这声音真像一把剪刀。

我知道,以后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

那天晚上我喝了很多酒,醉得不省人事,听说是汪浩博将我扛回去的。

第二天醒来汪浩博坐在床边一本正经地对我说:“露露,你还是很爱孟凡竺吧?”

我头疼,疼得像戴了紧箍咒一样,却厉声反驳道:“什么爱不爱的,你一个卖红薯的矫情个屁!”

汪浩博看着我,不作声。我突然卡带了,也不知道说什么,两个人都不说话,沉默着沉默着,我抑制不住地哭了。

柜子里的那两件衣服还在,新衬衫和新裙子。我翻出来,想再穿一次,可惜已经穿不上了。还是新的呢,一次也没有穿过,就穿不上了。

岁月并不是把杀猪刀,只不过是把人变成了猪。

我抱着衣服死了人一样号啕大哭。是的,是死了人,是原来的那个我死了,死在爱孟凡竺的路上,我把自己杀死了,我爱死了。

汪浩博看着我,说:“你别哭了,有我呢!”

他走到窗前拉开窗帘,站在窗口朝外看,那是我少女时代无数次偷看孟凡竺的窗口。

半晌,外面有了动静,汪浩博轻声对我说:“他要走了,一家人带着行李,你要不要出去送别?”

我摇摇头,死人又怎么送别呢?

让那个曾经深爱的人,就这么留在回忆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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