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第8节 乡村野味

    任何时候,沈默都是一个懂得享受的人,所以他是一个美食家。 
    提起吃,这可是一门高深而又高雅的学问。中国的美食同巴黎的美女一样都是举世闻名的。而中国的美食文化更是从春秋时期孔老夫子就已经下了定论,食 色,性也。只不过后人大多没有理解圣人理论中的精髓,把食色理解成了贪吃好色的居多。如果老夫子现在还活着,一定气的吐血了。
    沈默是历史学博士,自然能理解圣人“食色论”的精髓。“食”能与“色”相提并论,自然都是人们平时离不开的东西。不过什么事情都一样,物极必反,暴饮暴食只能暴殄天物,猥琐下流只能陷于泥淖。所以,亚圣孟子提倡中庸。
    米铃沿着中亭堤,悠闲的开着宝马车,看着两边林立的大小酒楼,问沈默:“秀才,准备请我吃点什么?”
    “怎么是我请客?”沈默故作惊讶。
    “当然了,风水轮流转,庄家轮流做嘛。”
    “嗯,好吧。不过请美女吃饭可要讲究一些。”
    “你经常请美女吃饭吗?”米铃很会钻空子。


    “当然不是,你以为请美女吃饭那么容易啊。这第一嘛,需要先找到大众眼中的美女;第二嘛,你还要欣赏美女,这样大众美女就变成了情人美女;第三嘛,还要看美女是否欣赏你,如果欣赏呢,就算是两情相悦。如果不欣赏,一切就是狗咬尿泡——空欢喜了。”
    “哈哈!”沈默的最后一句把米铃逗乐了。“没有想到这么下里巴的词从你这象牙嘴里吐出来。”
    “呸!”沈默好玄没有背过气去。“大小姐,别打叉。”对米铃刚才这句话,他竟然没有想出合适的词句来反戈一击。
    “好好,秀才请继续。”米铃心中暗自得意,这次两人斗嘴,她终于占了上风。
    沈默又继续侃。“这第四嘛,就是美女一定要有时间;第五嘛,自己也一定要有时间,第六嘛,两人的时间还能恰好合拍。否则,就如同太阳与月亮,虽然彼此追逐,却永远不能并轨。”
    米铃听的入了神。
    沈默看米铃不说话,感慨道:“所以说,浮生偷的半日闲,人生百味是清欢。”


    米铃轻轻点头,这一点她有同感。米家可以说是盛芳的豪门贵族,可是看哥哥米鑫的那份辛苦,时间要按照分钟来安排,对于“时间就是金钱”这样的话,她觉得厌烦透了。“闲”真的是“偷”出来的。
    沉默了一会,米铃问:“还有吗?”
    “当然有。前面说的是人的因素,也是最关键的因素。后面就是去哪里请美女吃饭了。” 
    “当然是饭店啦,这还需要说嘛?”
    “请别人吃饭当然是去饭店,而请美女吃饭就不一定都要去饭店啦。”
    “那还有什么地方?”米铃听的津津有味,也勾起了食欲。
    “咖啡屋,茶楼,酒吧,只要是清净、雅致、有品味的地方都可以去。如果追求另外一种情调呢,露营野餐也未尝不是一种享受呢。”
    不知不觉,宝马车已经驶出了盛芳镇。
    米铃突然停车,眯着眼睛问道:“大秀才,说了半天,难道你准备带我追求另外一种情调?”
    沈默环顾一下四周,这才发现原来已经到了野外了。
    沈默伸了一下舌头,咕哝道:“扯爆了。”
    “那现在怎么办?要不我们返回盛芳吧。”米铃提议道。
    “别,开弓没有回头箭。好容易走到这里,焉能半途而废?”沈默抬头,发现在西南边有一个小村落。“走,我们去那里看看,说不定就有什么珍馐美味呢?”
    米铃看着那个小村,知道那里叫小南屯,她没有去过,也没有听说过有什么饭店。不过她还是把车冲小南屯驶去,沈默的那份自信已经潜移默化的感染了她。
    进了村,人们对宝马车似乎并不感到惊奇。路上行人我行我素,车到了跟前,甚至还有人随手往村南方向一指。
    米铃问:“那人指什么?”
    “他的意思是说:十步之内,必有芳草啊。”沈默又开始了调侃。
    “我对芳草可没有兴趣,他是指给你看的吧。”米铃假装撅起小嘴。
    “哈哈哈,没有芳草,怎么能衬托你这鲜花的娇艳呢。”
    沈默的话让米铃很受用。她没有反驳,一踩油门,奔村南驶去。
    到了村头往西一拐,这里停靠着许多车。他们找好车位停下,抬头看――金石居。
    米铃眉头一皱说道:“好俗气的名字。”
    沈默道:“有金有石,雅俗共赏;三教九流,各取所需。我看这个名字不做作,挺大气。” 
    门口一个农村小丫头把他们让进了二楼雅间。
    屋子不大,打扫很干净,收拾很整齐。小姑娘端上一壶茶,问他们来点什么野味。
    “野味?”二人心里嘀咕,嘴上都没有说话。他们是聪明人,绝对不会在这里露怯的。一听小姑娘的话口,二人就明白这里主要是卖野味,看来山野小村果然有地方特色。
    二人要了半只雁,半只庒(注:庒,一种田野中的土鸟,味道极美。),一盘素豆芽,一盘小抄黄。
    这次喝的是红酒。别看是山村小店,竟然会有82年窖藏干红。
    菜的味道十分新鲜,吃起来清淡爽口。

    “初次的朋友,初次的饭店,来,干杯!”米铃以前经常出入大酒楼,奔波于繁华市区,竟然对这里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新鲜感。她举起了酒杯。
    沈默放下筷子,突然狡诘问:“野味是不是也是第一次?”
    米铃以前吃过大雁,但庒还是第一次吃。 沈默也是第一次,这种小土鸟,初看不起眼,一尝却是味道极美,重要的是有回味。
    二人心照不宣,两只酒杯轻轻碰到一起。
   

最新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发表书评 查看所有书评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