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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三章

9.

微婉笑了,笑得很真心。

她当然知道,她怎么会不知道?他一直都爱她,她也一样。自记事起,她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他,就好像从娘胎里走这一遭出来,就为见到他似的。可他对她特别坏,老惹她哭。他喜欢捏她鼻子,长大后还坚持地认为,她鼻梁之所以又高又直,都是他当年捏得好的功劳。她反唇相讥,那你也揪我耳朵来着,都被你揪成招风耳了!

汤毅凡就厚颜无耻地笑:“那可不对,我揪的是你耳垂,所以应该是如来耳。多好,这是福相啊!”

小时候,他还喜欢举着她在他家花园子里,从东头跑到西头,再从西头跑到东头。她长大后有恐高症,肯定也是因为这个。

对这项罪行,汤毅凡也没有否认。他还表示,她应该感到幸运:“你是不知道,那时候我想过,要是我滑行一会儿把你朝前一扔,你会不会像纸飞机一样,就飞起来了。”

他还当她是纸飞机呢。

“反正你就是看我不顺眼,往死里头折腾!”

“这您可冤枉我了!我啊,是长到十岁后才知道,您不是我亲妹妹。”

这是事实。她也是到了好几年之后,才知道他竟然不是她的亲哥哥。这位小爷在发觉这个很软的小姑娘不是他的亲妹子以后,就问心无愧地,彻底地把她当作了自己的玩具。她可不想任他欺负,被捏疼了就歇斯底里地哭。他怕他爸听见,于是就披上羊皮,装作好人。

他亲她一下:“别哭,我爱你。”

她才几岁,觉得他突然变温柔的样子很好玩,于是就不哭了。现在想想,那可真是很没骨气的一件事。

她经常哭,尤其在妈妈死后。但即便妈妈在世,她也从来不理小女儿。她想吸引妈妈的注意力,所以便想通过哭来实现这个愿望。结果妈妈的注意力没吸引来,倒引来一只会说我爱你的大灰狼。后来他们稍微长大一点,他渐渐改了口,但仍是说别哭,只是后面应该说的“我爱你”却没了。她很不满意,决定哭到他说“我爱你”为止,结果就因为这任性的举动,而被他打了屁股。

那时汤毅凡的爸妈老不在家,他家的阿姨保姆又往死里惯他,所以根本没人来管这位混世魔王。她们看见他欺负她,也不帮她,还把嘴一掩咯咯地笑着躲出门去。她抓着阿姨的衣角哭诉,阿姨就说:“婉婉乖,毅凡哥哥不是欺负你,他是喜欢你呀。”

她还想再反驳几句,结果便马上被从后面追过来的汤毅凡一把捞起来,像捧元宝一样地托在胳膊上走了。

再后来,她要离开汤家去上海,汤毅凡当然不喜欢玩具被拿走。在她出发前夜,他把她劫到他的卧室,藏在了衣柜里,然后门死死地关上。他凶神恶煞地叫她不要出声,她在黑暗里坐着,不久就睡着了。

据汤叔叔说,后来他们找到她时,她已经满脸紫青,离窒息而死仅一步之遥。当然事后汤毅凡被狠狠地抽了一顿,但他完全不后悔自己差点谋杀她的这件事。

有人说,家猫会在你睡觉的时候,安静地观察你是否死了。如果它确认主人已死,那它就会开始吃主人的尸体。

易微婉敢肯定,汤毅凡每晚都是这样看着她睡觉的。他这辈子最恨的事,就是当年没能成功地憋死她。

当然,他加诸在她身上的所有暴力,她在更大一点的时候便悉数讨了回来,她踢他踢坏了好几双鞋。

就算不再住在一起,他们还是彼此最亲的人。年岁渐长,他个子高高的,越来越帅气。早晨他把煎蛋切好,放在她的盘子里。她说不吃蛋黄,他却说这个有营养。她才不管,只把蛋黄全都丢回他的盘子里。

自打认识的那一天开始,怡风就对汤毅凡的评价甚高。如果是一般女人,微婉知道原因,无非是他家世实在太显赫,而且人又长得帅,语言幽默,懂得讨女人的欢心,但怡风不是一般的女人。

这个将超高智商和情商集于一身的天才少女对她说:“易微婉,你知道哪种男人最可爱吗?外表花花肠子玩世不恭,但心里却默默地抱着一个女生走到黑。这样呢,就叫作‘纯爷们’了。你的汤毅凡,就是这一型啊,你都不懂得珍惜。”

微婉想,她当然懂,她一直都是懂的,不懂的是外人。

“他当然爱我,我也爱他,但不是那种男女朋友的爱。男女朋友会分手,我和他却绝不会。我们会一辈子都爱彼此,就像爱自己一样。”

怡风俨然准备好了一场辩论,她洗耳恭听想等微婉所有的歪理说完后,向她发动进攻。

可惜她找错了辩论对手,因为微婉完全不是那块料,她在满脑子的糨糊中挑拣了半天,才有这么几句跟哲理贴点边的话。再让她找,抱歉,她真找不到了。她只好从脑海里翻出那本陈年的日记,笨拙地翻开来读。还没翻几页呢,纸就簌簌地成了碎片。

中学时,蒋大哲学家曾经下过一句论断,专门帮助像她这样的无知少女拨开迷雾见彼岸——如果你和一个男生已经很好很亲密,但不确定对他的感情到底是爱情还是友情,那就想象一下和他亲亲抱抱会有什么样的感觉。

这论断很在理,爱情和友情的最重要界限,就是性爱。

微婉一直觉得怡风是聪明人那拨的。她跟虞雪不同,虞雪是凡人的聪明,有目标很清醒,懂得努力;而蒋怡风是会说那些听起来就觉得高深,就觉得分外有哲理的话的,比如那句“不喜欢的事便不去做,但要尊重做了的人,因为那是他们的选择”。

怡风说这话时,正是她父母离婚之际,她很轻松地盖章放行,从没责怪过父母。面对好友对父母的宽容,微婉不免想起自己从未见过的父亲和以壮烈的方式自杀,只留女儿一个人孤零零地寄人篱下的母亲。她觉得,自己也该宽容些,无论亲生父母曾做过怎样的选择,那都是他们的选择,她怪不得他们。

因怡风的话,微婉学会不再去恨很多人,这才发现自己的生活快乐了很多。

她一直最信怡风的话,认为她的话中很有智慧,所以她就依了怡风的话,想象和毅凡亲亲抱抱会是什么样的感觉。事实上,关于这一点,这几年来她想得极多,说不定想的频率比来月经的次数都高,而每次都只有同一种的感觉——恶心。

“和毅凡亲热让你觉得恶心?”怡风不知何时神奇地变出了两罐啤酒,拉开一罐正要递她,听到她这两个字,又嗖地抽回去。

微婉抓了个空,无语了。

“易微婉,不仅你是傻的,你的荷尔蒙也是傻的。毅凡人凶是凶,可就连我都会很想和他亲热啊。你有捏过他的手臂吗?他真的是有在健身啊。”

“差不多行了!”微婉果断地抢过属于自己的啤酒,其实她该强制自己戒酒的,但她顾不得那么多了,“你又不知道他在那方面的能力到底怎么样。”

怡风笑:“他那方面呢,我是真的不知道。他是你的人,我也不会幻想他。可我不知道,不幻想,却也会好奇地听别人讲。”

“都谁讲过?”微婉仰脖喝了一大口,打出了一个响嗝。

怡风耸耸肩,故意眼神花花:“很多人咯,Lauri啦,Wingy啦,Joey啦,Sammi啦,你姐汪凌茜啦。其实,你和毅凡呢,的确是太熟了点。但这种事,不到真正做时,谁也不知道究竟情况如何。”她提出了一个最中肯的建议,“我建议你们试一下,说不定会很和谐。”

“胡说!”微婉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那不成乱伦了吗?他就跟我哥似的!”

怡风饮下她的酒,若无其事:“怎样呢?你又不是没和你哥谈过恋爱。如果阿哲都可以,毅凡有什么不可以的。”

微婉被这句话噎得很难过。

“怡风。”她低头盯着双手间的易拉罐,“我没跟我哥谈过恋爱,根本没有……我还以为,你和他们不一样,你是相信我的。我不是为自己辩护,而是,我哥他是个好人,他根本不会做出那种事。”

其实,他们都这样想才最正常。

如果姐姐相信花园中什么也没发生,她就不会跟哥哥吵了那么激烈的一架,砸了那么多的东西。真的,那个阵势,即便以汪凌茜小姐的标准来说,都算是火山大爆发了。姐姐一向觉得哥哥和她不对付,她一朝确定,必然要把先前积攒的所有怨气都发泄出来。

如果养母相信哥哥和她都停在了那一刻,没有逾越最后的大限,她就不会在一月份午夜两点的酷寒中,将只穿一条薄裙的她扔出了家门,锁在了外面,任她哭喊求饶也不理睬。第二天太阳升起,她的睫毛上都结了冰霜,整个人已经被冻得人事不省。那晚之后,每年冬天,她的手脚都会生冻疮。那冻疮,是在提醒她曾经发生过的事。

有些事,真的不是想忘记就能忘记的。

如果养父相信他的儿子没有坏到欺负寄住在他家里的可怜孤女,他就不会让哥哥在他书房里跪了一整晚。

最后,这件事谢场了,台词如下:

汪父:“过两年,她年龄够了,你必须娶她。汪家的男人不会始乱终弃。”

汪母:“什么?我唯一的儿子,怎么可以这样不明不白地被人陷害?”

汪凌茜(尖叫):“这个家我待不下去了!”

至于哥哥,他转身走出家门,再也没有回来。

至于她自己,她不记得自己说过什么了。

但她还记得汤毅凡那家伙的混账话,她能忘吗?

他几乎是把她打包在行李箱里拖去了北京,借口是快过年了,她又爱吃他们家包的饺子。飞机上,他就着一块儿两成熟还滴血的塔塔牛排,一边对她说,一边笑到不行:“哟,我还真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这么多年来,我一直觉着汪老爷子是把你当童养媳拉扯的。闹了半天,人家根本就没这计划啊。”

她哪里是什么童养媳!

只不过,有些事在计划外发生了。

汤毅凡对这些事显然也有评论要发表,他切一块肉硬塞进她嘴里:“小婉儿同学,你这就十分不厚道了。吃人家的住人家的,还临幸人家儿子。男人有的是,何苦要上你哥呢?”

她恶心地吐掉了那块肉。

不管怎么说,那年的春节,汤家就多了一个整天哭哭啼啼吵着要回家的小姑娘。汤毅凡每天都威胁她,她要再喊回家,下次他去打猎的时候,就拿她套狼。她不敢不当真——这是他的座右铭,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汤毅凡九岁的时候,就用这种勇气换来了摸猎枪的机会。后来汤父才知道,这死孩子事先准备了一只用酒腌过的烧鸡,那狼登时就高了,一下午就在大树旁边转圈跳舞来着。

汤毅凡给她家打了电话,他管这叫先发制人:“伯父,这祸害就先放我家吧。也快过年了,谁家都得有个神兽保平安不是……改天您来喝酒,就这么定了。”

于是就这么定了。

但后来爸爸也没来喝过酒,哥哥汪敬哲也没再进过家门。不久后他回了大陆,在苏州停留了很久,做的是什么,没有人知道。起初的几个星期,她每天都在想办法求爸爸妈妈姐姐让她回家,但后来,很可耻地,她放弃了。

比起从前,她在汤毅凡家里生活得要轻松很多。她是耐不住寂寞的人,眼皮底下的事都想参与。从前,她总想和哥哥姐姐在一起,玩也好,休息也好,她想尽一切办法贴在他们左右。这通常需要通过她撒娇、耍赖、哀求以及最后,被斩钉截铁地拒绝后,仍然臭不要脸地跟在他们的身后来实现。

毅凡就不会要她求他,他去哪里,总是许她跟着,从不用她求。那时汤家只有一老一小两个男人,没有女人。汤爸爸算是她的老朋友,她四岁的时候,就在他的胳膊上荡过秋千,咯咯地笑到岔了气。

汤毅凡那时候的女朋友是个模特,容貌秀丽,身材火辣,难得的是有内涵,性子还特别好,她也很喜欢。两个姑娘通过一个男人认识了,聊聊天发现彼此还挺投缘,于是她们从此一起逛街、购物、做头发、做指甲。遇见记者抓拍,她们拉着手一路高跟鞋狂奔,笑得上气不接下气。逛晚了就去模特家开睡衣派对,互相帮对方化妆,特high的时候连刺青都玩过。后来回来给汤毅凡看,被他大骂一通亲自押着她去消除了。

模特出通告时她当小影迷,拎着便当去探班。而真正目的,则是为了高大帅气的男模。

可惜没多久,汤毅凡这犊子就把模特给甩了。

“陪她、讨好她是我的事,让我家神兽给抢了算是怎么个意思?”闹了半天,这厮是烦人家模特跟她待得时间长了。那属于汤毅凡先生的“狗一日”时段,他那狗脾气一上来她就懒得和他计较。他爱分分,她可不想少个朋友,于是她继续跟美人做shopping密友,天天往外跑。他吹胡子瞪眼睛地拦着,不让她出汤家大门,她都当没看见。

但微婉后来发现,她只是他分手的借口,真实原因是他又看上了另外一个美女。她是北影学戏剧文学的,但她长得比表演系的系花还美。人家那才是真正的才貌双全。他约会的时候,她颠儿颠儿地又想跟着去,于是他怒了。

“这回能不抢我女朋友了吗?”

哎哟喂,他还真往心里去了。

仔细想想,她觉得自己是有那么点过分了。于是为了赔礼道歉,又正好碰上情人节那天,她就买了歌帝梵的巧克力给他,让他拿给他女朋友,就说是他送的。那巧克力是个小雕塑,做得精致无比,她选了好久才选中的。当然了,价钱也很好看。她把身上所有的钱凑在一起,结果竟然不够。于是她就给他模特前女友做了五个星期的片场助理,每天送盒饭,攒下了点钱。最后买下了那个金贵的巧克力雕塑,模特也赞叹她眼光好,说这巧克力搁哪个女人眼前,都肯定喜欢。

他挺高兴,评价她终于懂事了,拎着巧克力就去约会了。

结果晚上睡觉前,她房门被踢开。汤毅凡走进来,一屁股坐在床前的沙发上,脸跟烟熏过一样的黑,往死里瞪她。

“您这回不明抢,改玩阴的了,是吧?”

“怎么了?”

“那巧克力是动物。”

她是真头疼,他泡妞这么多年没培养出一点情商来:“那小猫多可爱啊,笑眯眯的。女人都喜欢被比作猫,小巧乖顺的,还清高有个性,您懂不懂啊?这还是个巧克力做的猫,您可以就势说‘你比它甜’,然后吃完饭直接回家have sex,这还用我教你?”

他眼珠子瞪得都快飞出来了:“那是猫?您这猫减肥呢是吧?”

她怒不可遏,拉开抽屉翻出店里的宣传页想证明给他看,结果定睛一看,她蔫了。

Renard de Pâque

得,她又摆了一乌龙。她讪讪地扭头,不敢说话了。

他冷笑:“装啊,有本事您就装不认识法语。我谈个恋爱,您就送我女朋友一巧克力做的狐狸精,真厉害了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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