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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青羌大海(1)

杨秋之逢人就说,《神雕侠侣》是一本伪书,垃圾,故事里三个人,一对情侣一只雕,杨过与小龙女坠崖了,他们也不想想大雕怎么办,大雕活着不累吗,不难受吗,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

1

青海湖足有4500平方公里,是一枚苍蓝宝珠,嵌在大陆西部,海拔3200米,古称西海,又作羌海,藏语为错温布,意为青色之海。

陶小红说,这是一片咸水湖,如果她要编一个童话,就说这片湖,坠满了伤心姑娘的泪水,曾有一位年轻的藏族青年,骑马东去,姑娘翘首以盼,却等来情郎的尸体,她哭泣,泪珠落土,积少成多,遂成此湖。

“俗。”

杨秋之认为,陶小红的故事就像她的名字一样俗不可耐。他觉得,这个童话里的藏族青年,应该叫尼玛格桑(以下简称尼玛)。有一天藏王说,尼玛,去东边给我取来东土大唐的同人本吧,就把他派出去,给了他一匹马、一头母牦牛,还有一只狗。尼玛的情人尼美卓玛(以下简称尼美)不乐意了,说你和一帮畜生跋山涉水,我怕你死了。

尼玛认为,这是表忠心的好机会,就和一匹马、一头母牦牛,还有一只狗去了。尼美说你带上我,尼玛说马我可以骑,母牦牛可以让我喝奶,小狗能够令我排解寂寞,你能做什么。

“我也能骑,也能让你喝奶,也能令你排解寂寞呀。”

尼玛没弄明白,说你傻逼吧,就走了。

尼美很痛苦,整日以泪洗面。过了一年,尼玛没回来,狗回来了。

狗说,尼玛走了很远,走到长安,爱上了当地的汉人闺女,就把马和牦牛都送给了汉人闺女,不准备回来了。

汉人闺女肤如凝脂,双乳摇颤,全身都是奶香,尼玛很快活,他白天骑马,晚上骑汉人闺女,饿了喝一口牦牛奶,有时候也喝汉人闺女的奶,总之,把你忘了。

尼美哭得更厉害,说狗狗,那你怎么回来了。

狗说,我半道儿碰见一帮人,说我是宠物狗,不是肉狗,把我解救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尼美问:“你他妈怎么能说人话了。”

狗说:“我发现我爱上你了,所以我一路回来,怕你伤心,以后尼玛不在了,我陪你。”

尼美笑了,说,你是狗,我是人,再见。

狗哭了,哭得特别惨,遂成青海湖。

刘全听了杨秋之的故事,用一种诡异的眼光盯着后者,他说:“秋之,你是不是变态。”

陶小红却不觉得,她认为这个故事很好,只是尼美和狗狗,似乎都不开心。

刘全搂住陶小红,嘬了一口她桃红匀称的脸蛋,说亲爱的,我陪你,你说去哪儿,就去哪儿。

“你俩滚边儿肉麻去啊,恶心人。”

杨秋之拍屁股要走,陶小红问,杨秋之,你跟我们去不?

杨秋之问:“到底去哪儿?”

陶小红说:“青海湖啊!咱们今年国庆,去玩啊。”

杨秋之想了想:“我去做什么,你们一对狗男女,我和谁啊?”

刘全说,你和狗啊。

他们三人是朋友,陶小红有时候会问杨秋之,说你整天和我们这对情侣在一块儿,你就不想找一个么。

杨秋之说,我不想,我倒是想先把你们绑起来烧死,就用咱们街角的新疆烤串儿炉,铺上满满炭火,悠哉烤。刘全要加孜然辣子,因为他经常不洗澡,味儿重,就像羊肉,有膻味儿,所以要盖味儿,你就不用,你是上好的牛肉,嫩且多汁,要吃原味儿的,三成熟,刚刚好。

“秋之,你肯定是个变态。”陶小红说。

2

陶小红在雅思学校教英文,下班以后,买一份夫妻肺片、一袋鸭脖,从东大街直直走,坐302路公交车,坐十三站,在古平岗下,拐进红河大厦,电梯上八楼,有一家诚毅医疗器械公司,里面员工两人,分别是董事长兼总经理兼前台兼门房大爷刘全,以及财务总监兼出纳兼销售员兼保洁员杨秋之。

七月的天儿特别热,公司里舍不得开空调,热得像是炭火炉子。杨秋之不止一次地问刘全,说你他妈买个5P空调搁在这儿,却从来不用,就好像点来个浪骚娘们儿,却只跟人家聊天,只许看,不许碰,你是想把我折磨死。

刘全说:“公司经费紧张,我们要发扬艰苦朴素的精神,空调使用的氟利昂对地球母亲是很有危害的,我们做医疗器械的,要有救世情怀,不能做这种断子绝孙的事儿。”

刘全还说,要把空调当成人民英雄纪念碑一样,顶天立地,铭刻我们创业的艰苦时光。

杨秋之说:“不用了,当墓碑使吧,我们热死了,就把名字刻在空调主机上,父杨秋之,子刘全之墓,墓志铭都现成的:天热,四十度,遂卒。”

由于过热,致使刘全与杨秋之往往只穿着三角裤衩在公司内走动。陶小红问他们,要是来顾客了怎么办,刘全说不打紧,跟这行打交道的,从医药代表到医生,都见惯了裸体肉身,你以为人家看你的毛,其实人家眼里只有毛细血管。

陶小红无语,她每次进来之前,都会轻叩大门,说:“May I come in?”

刘全:“Yes,Please.”

有时候刘全不在,杨秋之就会接替这个任务,他说:“Come on, Baby.”

陶小红把辣香的夫妻肺片撕开,摆好,将鸭脖子挑出来料多肉紧的,留给刘全,将味儿淡畸形的,递给杨秋之。杨秋之举起歪把子鸭脖,说这只鸭生前一定是作家,常年写作,脖子都落下颈椎病了。

陶小红问:“刘全呢。”

杨秋之说:“昨晚应酬,喝多了,还没来上班。”

陶小红瞪杨秋之:“你怎么不拦着他啊?”

杨秋之:“我酒量不行,又不会说话,他都没带我去。”

陶小红说,秋之,你知道么,刘全要跟我求婚了。昨天我给他收拾房间,在床底下发现一枚戒指,躺在戒指盒里,啧啧,那切工、净度、重量、色泽,甭提了,上品,绝对的上品,我试过了,无名指不肥不瘦,戴上刚刚好,放在日光底下,精光璀璨。

杨秋之说,你怎么知道这是刘全要送你的,没准儿是送他的老情人、小情人、中等情人,你都不知道,没准儿刘全其实是弯的,跟月牙似的,戒指是留着送我的。

陶小红说:“秋之,你这是嫉妒。”

“我嫉妒什么呀,我老早就不喜欢你了。”

“你喜欢过我吗?”

“不告诉你。”

陶小红说,秋之,给你机会说,你都不敢说,你怕什么呀,说出来,我以后好跟儿子说,跟女儿说,说你们都不知道,妈当年多受欢迎,看见你杨叔没,就被妈给迷进去了,五迷三道的,一天不见,如隔三秋,瞅我一眼,就浑身发抖。

杨秋之挠挠头,说你这样从小就灌输错误的价值观,是不对的。爱是双向的,也可以是单向的,杨叔是发散的,这叫博爱,雨露均沾,你怎么知道他杨叔当年就没有多线撒网,多方试探。

陶小红捂着嘴笑,笑得合不拢腿。她说,你别逞能了啊,我今天跟你说的,你别告诉刘全,戒指的事儿我假装不知道,我不拆穿他,等他表现。

杨秋之点头,伸筷子,夹了块儿肺片,陶小红将剩余的包起来,放进公司冰箱。

“喂喂,我就吃了一块儿。”

“我买给刘全的,最近忙,让他补身子,你要吃自己找人给你买去。”

“这都想着补身子了,刘全这未来得多辛苦,日夜操劳,配种不息。”

“讨厌。”

“你们真是一对情侣,神雕侠侣。”

“挺会夸人。”

“他是杨过,你是雕,你是禽兽。”

陶小红说,秋之你天天这样臭贫不是个办法,你得找个姑娘,好好陪你,教育你,领你走上正常人类的幸福生活。

杨秋之说,我以前有喜欢一个人,后来姑娘跟了别人,我也就淡然了。佛家说,这叫开悟,头顶上一道光,打穿了我的脊椎骨,从此老夫处之泰然,风卷残云,一碧如洗。

陶小红说,秋之,我俩从高中就认识了,加起来快有十年了,十年之间,你不是没有过机会,可你跑了,了,机会让给刘全了,现在我没办法再给你机会了,你要对自己好一点。

杨秋之说,陶小红,你别紧张,我对你已经是纯粹的革命友谊,我希望你和刘全走进婚姻的殿堂,我还要给你们当伴郎,再把你们的伴娘领上床,最好是伴娘团,一拨伴娘,三五成群,奶子都是滚圆俏丽,我挨个抚摸,每摸一下,就是对你们的一次祝福。

陶小红说:“变态。”

3

十年有多久。

十年以前,远得像是古代。十年,足够一个人从受精卵长到撒欢奔跑,两条胳膊,两条腿,从身体里长出来,活气四射,奔跑,欢笑,经历希望与失望,痛苦与满足。

十年之前,杨秋之与陶小红还是高中校友,他们穿蓝色运动校服,做广播体操,以为高考就是一辈子的关键。

在一个傍晚,杨秋之路过隔壁班的教室,教室里只有一个女孩儿,一根长马尾,瀑布一样垂着,高山流水,蓝色运动校服,踮脚,修长高挑,她在出黑板报,手描一朵艳红牡丹,层次分明,雄蕊心皮,密生柔毛,有丛有独,红是红,白是白,手白皙,脖颈也白皙,日光灯在头顶,像是舞台顶上的光,恬静优雅。

杨秋之以为自己见到了美,他听老师说,美是人类内心的根源,你见到了美,自然而然地,就明白人类为什么前行,为什么进步,为什么义无反顾。

杨秋之明白了,他看了很久,又走开了,他不敢和美打招呼,太胆怯了,他怕美不理他,美尖叫,说你谁啊,不是我们班的吧,于是他唯一能够寄托这种激动的办法,就是在自己班的黑板报上,也描上一朵艳红牡丹。

陶小红,就是美,这是杨秋之那天的定论。

高考以后,杨秋之和陶小红一起考上了南航大,陶小红在英语系,杨秋之在会计系。他们在食堂晚会上认识,跳了一支舞,杨秋之说,我记得你,我见过你出的黑板报。

陶小红笑了,说我也记得你,你偷看过我的黑板报,你们班的牡丹花,就是照搬我的,你是个偷画贼。

杨秋之说,对,对不起。他紧张极了,哆哆嗦嗦,陶小红的胸更大了,马尾更长,皮肤白得像山上的积雪,没有了蓝色校服的包裹,终于开花结果了。

陶小红一直笑,第二天,她说当晚回去,脚就肿了,她还说,杨秋之,你跳舞很有节奏,旁人是踩点,你是踩脚,每一下都能够恰到好处,位置恰到好处,集中在脚背、脚趾,力量也恰到好处,不会小到让我没有感觉,也不会大到让我终身残废。

陶小红说,杨秋之这辈子不适合跳舞,他适合梅花桩,十数个木桩,噔噔噔踩,个个儿准,不落桩,不挨打。

杨秋之与陶小红就这样相熟,杨秋之觉得,每天能够和陶小红在一个自习室,挨着坐,吃一串儿鱿鱼,就是人生成功,是书里写的,功成名就,荣登大宝,天下归心了。

杨秋之的室友有一天问他,你天天和一个姑娘出双入对,你是不是喜欢人家?

杨秋之说,嗯,喜欢。

室友又问他,你喜欢她,干吗不追她?

杨秋之不说话了。

陶小红总是出现在他的生活里,杨秋之觉得自己的生活是一片碧蓝水塘,陶小红跳了进来,在每一处看得到的地方游来游去。他曾经心如止水,如今也泛起层叠不尽的水花,拍打着岸基,有那么几次,他差一点就搂住陶小红,把心里的话一股脑地倒出来,可终归他不敢。

哪怕他从心眼儿里觉得,陶小红也喜欢他。

杨秋之就是这么个性子,他总是像海龟一样游进印度洋深处,缩回坚硬的壳子里,黑得除了海带,什么也见不着,任凭那些若即若离,暧昧丛生,在他的脑子里浮游、潜游、从心田到脑海,他就是可以置之不理。

室友说,秋之,我也喜欢陶小红,你把机会让给我行吗。你不用多想,老实上课,我给你介绍另一个,直白,认真,可爱,纯洁,放荡,比陶小红好。

杨秋之问他,你他妈要做什么,非要堕落成拉皮条的。

我要追陶小红。

说完,掏出一封信,说这是情书,我花了两个晚上去写,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妙语连珠,我下课了就去交给陶小红,她看了以后,一定泪眼婆娑,情绪激动,你现在阻止我也来不及了,我根本停不下来。

杨秋之说,你没戏的,陶小红对你没意思,我有感觉,她喜欢我。

室友说,不试试,怎么知道。

于是,在一个晚自习前的傍晚,天上是形态各异的火烧云,像马,像狮子狗。

室友把这封信掏出来,递给陶小红。陶小红有点儿惊讶,但是女人在这个年龄,谁不喜欢情书,谁不喜欢那些呆头呆脑、不怕死的男人。她低下头,那里必然有烧得滚烫的面额,像是天上的火烧云,变幻,灿烂,而且美。

杨秋之看在眼里,有点儿生气。

他觉得陶小红怎么能这样,一封情书就羞红了脸,他偷画过牡丹花吗,他跳过舞吗,他陪她走过那些时光了吗,陶小红心里在想什么。

陶小红拆信之前,找到杨秋之,她问他:“秋之,你喜欢我吗?”

杨秋之说:“你喜欢我吗?”

陶小红瞪了他一眼:“女孩子不能主动的。”

杨秋之说:“你都拿了他的信了,你问我干什么,你找刘全去啊。”

陶小红说:“我这么漂亮,个把男生追求,你还不乐意了?我问你最后一遍,你喜欢我吗?”

杨秋之斩钉截铁地说:“我喜欢你妈。”

“杨秋之!”

“陶小红你干吗啊,好好的就生气。”

“杨秋之,你这人怎么这样!”

杨秋之在那一刻看见陶小红,确实是有那么点儿泪眼婆娑的意思,只是不见泪珠,但是情绪是激动的。于是他回头就告诉室友,你成功了,陶小红泪眼婆娑,情绪激动,你可以停下来了。

室友说,追上了陶小红,军功章有你的一半,我请你吃一辈子鸡腿饭都行,我做鸡都行,我给你吃我的大腿都行。

这个室友,就是刘全。

两个礼拜以后,陶小红成了刘全的女朋友。刘全认死理,追女人像追命,他每天一封信,每天守候在楼底,他想过从食堂顶上跳下来,说我爱你,摔断了腿也没关系,只要追着陶小红,他活着才来劲儿,呼吸才是顺畅的,心脏、大肠、胆囊,它们才能正儿八经地工作,才运转得有意义。

陶小红觉得杨秋之缺少的东西,刘全都有了,可这不是理由。陶小红依偎着刘全,抱得特别紧,紧得像一个人,紧给杨秋之看,他们三个人成了最好的朋友。

刘全说,杨秋之,你是我的再生父母,你虽然没有直接造出我的肉身,但是你塑造了我的灵魂,你为我带来了小红,让我重获新生。

杨秋之说,谢谢你,儿子,我死也瞑目了。

陶小红说:“杨秋之,我给你介绍个女朋友。”

介绍的是谁,杨秋之印象不深,谈的时间也不长,那个姑娘不及陶小红万分之一的美好。杨秋之一度觉得这是陶小红在报复,好让他记住陶小红的好,曾经在你面前,你不珍惜,现在走了,让你肠子悔青,女人就喜欢这样,这叫征服。

陶小红曾经总结性地说过,杨秋之,从此以后,你不是过儿了,你是大雕,你是依傍在情侣一侧的鸟人、呆逼、禽兽。

可这些都不重要。

杨秋之在今后的很多年里,起起落落,相爱别离,他时常感到,想到,觉得有什么东西,从自己的生活里悄然走了,钻过一片丛林,消失在无垠的荒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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