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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万象归一农场(3)

罗伯特和阿卜哈给予史蒂夫的关心溢于言表,看得出他们是真心待他。就好像他是他们的儿子或可爱的小弟弟。我看到他们看他时的眼神很温和,像是看到他就很开心。他们管他叫“史蒂夫”。事实上,在万象归一农场,大家都喊彼此的全名,在我看来,这似乎相当通情达理和细心周到。当人们用父母起的全名称呼彼此,就好像一个人更完整的自我都被呈现了出来。当我听到别人互相称呼全名时,我甚至都感觉自己更为完整了。我肯定这就是他们这么做的原因。

住在农场的这个星期里,我认识了格雷戈·卡尔霍恩,他的全名是格雷戈尔。他这人很风趣,聪明,特别可爱。他是罗伯特和史蒂夫在瑞德学院的同学,毕业之后就来农场生活。格雷戈的生父在他小时候就去世了,他的继父是圣公会的一位牧师。格雷戈崇尚灵修,一身肌肉很紧实,个子不高,留着精心修剪的金色胡子。他性情温和,钢灰色的眼睛搭配着浓密的金色睫毛,每当思考问题时,他就用这双眼睛扫过眼前的风景。他会演奏钢琴,也会其他乐器,比如风笛。

在农场里,格雷戈把一个鸡舍改成他自己的房子。我发现那里居然是整个农场里最舒服的住处,虽然连个抽水马桶都没有。

一天下午,格雷戈和我一起穿过农场,带我去看正在进行的和即将进行的不同寻常的工作。他领我看了苹果公司这个名字起源的苹果园。我们从农场住宅区缓步走了二十分钟才到,那肯定是我所见过的最古老的果园。果树疯狂生长,树杈向各个方向延伸,上面覆盖着很多层各种颜色的地衣,就像是剥落的油漆一样。这个果园里的树似乎上百年没有修剪过枝杈了,乍一看如同稻草人一样。格雷戈说它们是“古老的战士”。

过不了多久,农场里所有壮年男子就要忙碌起来,这里就将恢复生气。我想象他们在果园里的劳作是为了让史蒂夫这个圣弗朗西斯式的人物获得重生。他去了印度,现在又病得这么重,如果能在那里振作起来,肯定棒极了,他可以和这些兄弟般的朋友一起工作,而且这里的天气这么明媚,地域这么广阔。果园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算是教堂。漫步于树枝下,交叉在一起的枝杈形成了雅致的低拱,一到春天,到处是鸟语花香,绵绵细雨;而进入秋日后,则平添了一分沉重感,令人极为舒适。

史蒂夫病了,并且对我很疏远,可我还是想方设法找他聊天。他千方百计不和我碰面,可我想知道我们现在是什么关系,我在他心里是什么地位。几个晚上,我都踮着脚尖走到谷仓里他睡觉的地方,钻进他的睡袋,躺在他身边,贴着他那滚烫、骨瘦如柴和长满痂的身体。我们会一连好几个小时蜷缩在一起,有一些时刻的确洋溢着柔情爱意,可我们都知道这样不好。我搞不懂自己为什么要采取主动,在当时,我们都不能为对方敞开怀抱。我想我只是在尝试感觉他身上和我们之间到底出现了多大的变化。我也在抓住那一点点可能性,尝试打破僵局,让我们两个重新熟悉起来。我很想念他,我猜他特别想看看是否可以睡在我身边,却不必像从前那样对我充满眷恋。这份渴望在我们相识的头两年里给了我很大的触动,可在这之后,我们之间出现了新的距离,我对一切的感觉便因此失衡了。当初我为此多愉快,现在就因此多伤心。我向来不甚理解分离或结束。

自从第一天来到农场,我就感觉到来自史蒂夫越来越强烈的距离感。早前那种深刻又稚嫩的爱已然发生了变化。史蒂夫从来不主动和我说话,我很少能见到他,只有个别情况例外。有一天,脸颊凹陷的他拖着虚弱的身体起来走动,我向他说出了我的不满。趁着我们碰巧站得不远,又没有其他人在旁边,我就说:“你似乎不喜欢我了!”说这话,其实是我因为心痛和沮丧在耍脾气,可他那明显的冷漠让我一下子就情绪低落起来,我感觉我必须说点什么,不然就只有自怨自怜的份儿。作为对我这次小小怒气发作的答复,他说了农场的一个朋友在见过我后对他说的话:“史蒂夫,我知道你挺有品味的。”噢,我心想,这人表面上是在说我,实则是在恭维史蒂夫。这就像一条救生索,一个关联,是对我的价值的承认,但带着一个古怪的转折。这就像是他把手伸进口袋,找到了一个东西给我,来安抚我的伤痛和困惑,给这东西的时候他很亲切,也没有一丝犹豫。然而,这样的安抚让我们两个人都很惊讶,因为用这样的方式道别真是既聪明又完美。我在他的话中找到了自信,也得到了自由。从那以后,我感觉我不再需要缠着史蒂夫索要他不愿意给予的感情了。我身上的负担一下子烟消云散,我更加快乐了,也可以站在平稳的船上,迎风扬起我自己的风帆。

史蒂夫邀请我来万象归一农场是一份礼物,为了和我分享他和我都很关心的东西,这么做是为我好。我很清楚这一点:在涉及充满智慧的问题上,史蒂夫向来都很慷慨。在那之后的十五年里,他邀请我参加了很多次苹果公司的活动,而且每一次都让我迷惑不解,因为我一旦真的准备好露面,他又总是忽略我。很可能他是在灵感闪动的情况下邀请我的,因为他欣赏我的心智,希望和我一起分享,可到了最后,他就忘记了,或者没法子维持友好,来把邀请进行到底。对我来说,每每在这样的时刻保持平静都不是易事。

一天下午晚些时候,那时候我和劳拉就快离开农场了,我走进厨房,看见新来了很多人。其中有个女人带着她四岁的女儿。这对母女站在厨房的中间,包括我在内,大约有十个人围在她们周围。那个小女孩穿着一件长裙子和一双凉鞋,她的母亲穿一件嬉皮士长衬衫、一条很漂亮的裤子和一双人字拖。她就像一棵充满自信又善良的大树,坚毅挺拔地长在她女儿这棵小树边上。就像女人们常会做的那样,每个人都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赞美她们,欢迎她们。有人说这个孩子是五月生的,金牛座。噢,一个小小的金牛座女孩!我心想,感觉如同置身梦中。这个孩子一下子俘获了我的心,因为她周围充斥着如此强大的生命之光。不假思索,一个全新的念头浮现在了我的脑海里:我也要一个这样的小女儿,一个金牛座的小姑娘。产生这样的想法真让我惊讶不已。我知道这个女人是个单身母亲,在那一刻,就连这一点在我看来都很完美。这个愿望飞快地传遍我的身体,我感觉自己整个人精神饱满,这与我的梦想如此一致,不过我并不完全了解我要进行的是一项创造活动。

多年以后,其他女人——起码是我认识的三个女人——看到了我的孩子后决定也要生一个像她一样的孩子。正如我当年在万象归一农场被那个小女孩打动一样,她们也被丽莎打动了,所以要生个女儿。有一点很不可思议,这三个女人后来都来找我,并且很骄傲地告诉我:“现在我也有个丽莎那样的女儿了。”仿佛这件事来自秘密世界。她们脑袋前倾,笑容可掬,眼神很清澈,浑身闪耀着骄傲的光芒,好似说出什么秘密:“我的女儿也和她一样。”

一个星期很快就过去了,在我和劳拉离开农场的时候,我哭了。农场给了我一种家的感觉,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情。这并非是因为史蒂夫,他脾气暴躁,若是没有别人用欢笑和善意稀释他带来的伤害,我根本难以与他相处。我爱的是万象归一农场和农场里的生活。这里有一些罕见且无与伦比的营养物,让我的整个生命和那个地方紧紧联系在了一起,按照鲁米的话说,这是一种“你的整个生命都为之渴望”的特质。黎明即起打坐静修,和别人一起专心工作,这种丰富多彩、金子般的感觉已经深入骨髓,此外,还有很多东西是无可言喻的。或许这就是高僧尼姆·卡洛里·巴巴的影响力,就像是有这样一个拥有普度之心的人在照亮这个地方。史蒂夫过去常常假设:整体要远大于部分之和,这说的就是万象归一农场。我真想永远住在那里。我因为离开而难过不已,程度之深、之纯粹,无从隐藏。早就约定好了,所以我必须和劳拉开车离开,可我还是站在车门外放声大哭。下辈子,我愿意终生留在这里。

在我们都那么年轻、那么愚蠢的岁月,万象归一农场就是一个充满智慧的社会。这是一个崇尚灵修的团体,却是为了赚钱而运营。那里是一个避难所。正是在那个时候,那个地方,苹果公司有了它自己的名字,而我则在那里第一次渴望拥有我的女儿——一个活泼、快乐和真诚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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