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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官员实名举报官员”多些掌声与鼓励

(14-08-19 04:26)   作者:顾一娴

8月12日,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实名举报国家食药监总局原局长邵明立在金银花更名上有腐败问题。近两年来,算上这起举报,引起社会较大关注的社会各界人士实名举报官员案例至少已有29起,而“官员实名举报官员”是其中一部分,他们成了官场的另一道风景。(人民网8月19日讯)

今年1月,中纪委和监察部表示,欢迎各界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尤其是鼓励实名举报。所谓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上发帖等形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一般具有信息确凿、真实性大等特点。实名举报能大大降低举报人诬告、错告的概率。随着民众正义感及监督意识的增强,实名举报越来越多的出现,这表明公众对贪腐者不再“袖手旁观”而敢于大胆说“不”。随着这些年来不断有官员因为实名举报落马,让我们对于实名举报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思考,而在众多实名举报的案例中,“官员实名举报官员”的现象格外显眼,也更为引人关注。

所谓“官员实名举报官员”,即实名举报人本身也是一名处在体制之内的干部。从现有案例来看,“下级实名举报上级”是其中最为常见的一类。因为工作关系,下属和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上司接触较多,他们更能掌握情况,知道存在哪些腐败行为,也懂得哪些环节更容易出现问题,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举报。但下级举报上级所承受的压力也很大,并且很可能遭到打压报复。比如2012年9月发生在广东省英德市的“官员实名举报官员”案件,举报者是公安局副局长谢龙生,被举报者是公安局局长郑北泉,同年11月,郑北泉因涉嫌徇私枉法和严重经济问题被清远市纪委立案调查。而举报者副局长谢龙生在次年8月被清远市纪委立案调查,并于今年7月被认定犯有玩忽职守等四项罪名,一审获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实名举报者谢龙生如此结局不免令人唏嘘,姑且不论他本身是否真的存在问题、真的犯有以上罪名,也不论他最后的结局是否跟早前的举报存在因果关系,单就其实名举报顶头上司的胆量和勇气就着实让人佩服,的确鼓舞人心。鉴于官员的特殊身份,类似谢龙生这样的“下级实名举报上级”的行为更为可贵,对于纪委介入调查、迅速办案也最为有利。

从以往经验看,实名举报人往往承担着巨大风险,可能因为举报失实而被追责,也可能面临来自被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而“官员实名举报官员”由于举报者的身份是官员,是权力行使的具体参与者,他们的举报更具价值,与此同时所承担的风险也更大,他们在承担一般实名举报者所承担的风险的同时,在官场内部,还往往不被理解,被看成是“窝里斗”的叛徒,被视为“异类”,被穿“穿小鞋”,甚至影响仕途发展。

官员实名举报官员,树立的是干部公正廉洁、刚正不阿的形象,坚定的是公众反腐的信心,鼓舞的是政府倡廉的气势。总之,绝不能漠视来自官员的实名举报,国家应当在制度和实践层面,鼓励实名举报并严密保护实名举报人,并且如果举报内容符合事实,实名举报的官员还应受到重用。当前腐败案件查办难度很大,笔者相信,反腐工作中如果出现更多的“官员实名举报官员”,那么我们的廉洁度有望迅速提升,树立的“为民务实清廉”的官员形象以及打造的“廉洁政府”也会更快的被公众所认可。(文/顾一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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