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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裸官”要“亮剑”还要“攻心”

(15-06-30 05:05)   作者:梁柏

夏至刚过,闽南沿海气温逐日攀升,福建省晋江市委党校内的气氛同样热烈。24日8时许,晋江市、镇、街党委一把手、部分村居、非公企业代表两百多人齐聚于此,共同研讨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怎么抓?全面从严治党基层怎样找准切入点?大家寻找答案、凝聚共识、汲取力量。

“裸官”近年来已经成为产生和藏匿贪官的高危人群。就目前已经败露的一些贪官的情况来看:因其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开始进行权钱交易,通过事先将财产转移,解决好违法犯罪、贪污腐败的后顾之忧。东窗事发就外逃,最大限度降低违法成本。

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不懈追求的奋斗目标。针对目前裸官泛滥问题,去年中组部已经下发了《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从之前省对866名“裸官”作出岗位调整处理来看,国家已对治理“裸官”开始动了真格。官员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公共权力,对国家忠诚是基本的法律义务。对这些“身在曹营心在汉”的“裸官”进行清理和调整,是防止贪官外逃的有效措施,是确保公权力纯洁与安全的重要前提,同时也将腐败扼杀在了摇篮里。

任职调整工作,就是让裸官感受到官场压力,感受到仕途危机,为官不能裸,为官不能贪。调整裸官岗位,实质上是对贪官的约束,是让贪官没有退路,让其家属子女也不敢贪。“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裸官之裸在于怀私心存贪欲留退路,这是与干部清正的要求背道而驰的。建设廉洁政治,加强干部管理,就必须清理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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