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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形形色色的“亲缘腐败”

(14-10-27 05:52)   作者:一力

近日陆续公布的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通报显示,14个被巡视的对象中有7个地方和单位出现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中央巡视组聚焦干部亲属子女违规经商,意味着将干部亲属等“易腐人群”纳入反腐视野。那种“一人当官全家发财”的“亲缘腐败”将难以遁形。 (网易新闻)

为何这么多的法规管不住干部亲属子女伸出的“谋利之手”?如何才能有效杜绝“亲缘腐败”现象,笔者认为,应将“亲缘腐败”分类处理,细化约束机制,从而增强可操作性,让“亲缘腐败”无处遁形。

一是“官商权钱利益互补型”。家庭成员有人当官,有人经商,“权为商开路,商为权巩固”。针对这种“亲缘腐败”现象,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大对干部亲属的摸底调查,建立干部亲属经商档案,加强对这部分干部工作的严格审核。同时,工商管理部门严查干部亲属所承办的企业,加大对这部分企业的财务审计力度。

二是“借壳捞钱型”。一些干部子女经商办企业并不从事实际业务,其公司只是进行贪污受贿的“壳”。这种“亲缘腐败”现象一般与XX咨询公司、XX顾问公司相关,因此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这类公司的管理,严格执行年度财务审计制度,一旦发现属空壳公司,禁止其运行。

三是“利益集团交换型”。这种腐败形式一般是领导干部先施惠于下级、商人,再打招呼让其“照顾”自己的亲属,或者官员之间达成某种“默契”,以手中权力为交换砝码,异地“交易”利益互换。这种算是家族内“官商结合”的“高级形式”,难以发现、查处,并且大都是以“窝案”的形式暴露,负面影响也更大。中纪委已经加大此类案件的调查力度,不少利益集团已原形毕露,因此,作为领导干部,要敢于向身边人“亮剑”,坚决杜绝作为幕后黑手,安排至亲好友充当自己收受钱财的“白手套”和牟取利益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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